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强民办学校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广大民办学校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推动民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征集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管理者、优秀教学团队先进事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面向学校征集优秀教师、优秀管理者、优秀教学团队先进事例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步骤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推荐优秀教师、优秀管理者、优秀教学团队,并按规定提交推荐材料。
(二)资格审查
各单位逐级审核遴选后报送相关材料。学校将适时组织评审,优中选优推荐人选。
二、推荐条件
最近3年获得过省民办教育协会表彰的个人和团队,不再推荐参与本次活动;同一人不能同时推荐为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者。各单位推荐优秀教师、优秀管理者、优秀教学团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优秀教师”推荐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师德高尚,为人正派,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热爱民办教育事业,认同民办教育发展理念。
2.自觉努力提升专业能力素质,坚守教学一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文化传承、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3.学校专职教师,且连续在学校工作3年以上(含3年),持有教师资格证,其中近3年至少有一年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优秀管理者”推荐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勇于改革创新。
2.管理理念先进,管理方法科学,管理能力突出,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学校专职工作人员,且连续在学校管理岗位3年以上(含3年),现仍在管理岗位,年龄60岁以下,其中近3年至少有一年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优秀教学团队”推荐条件
1.团队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团队成员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有团结协作精神,团队有代表性教学或科研成果。
2.团队积极承担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验教学工作,能根据学科发展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团队在文化传承、教学改革、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梯队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成果明显。
三、材料提交
1.填写《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云南民办教育优秀管理者推荐表》(附件3)、《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4),并加盖部门公章。
2.推荐对象典型事例材料800字左右。
3.优秀教师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事例征集截止日期2024年6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书面(电子)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08室,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处咨询。
联系人:赵雅恬 联系电话:0871-6798551
附件:1.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管理者、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师推荐
3.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管理者推荐表
4.云南民办教育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人力资源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