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强化榜样引领感召,挖掘宣传身边可学可做的教师模范典型,常态化推进师德师风涵养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经研究决定,在我校组织开展优秀教职工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在职教职工
二、名额分配
此次评选活动共分为5个项目,共计19个名额。
三、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在校工作时间无考核不合格情况,无违纪违规情况,未发生教学事故及通报情况。
(二)评选项目及具体条件
1.优秀新员工(4人)
参评范围:试用期合格,已经办理转正手续入职不满2年,工作在学校各岗位的教职工。
参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学识扎实,理念先进,综合素养高;勤于学习,善于研究,勇于创新,乐于合作;善于激发学生潜能,国际化工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疫情防控等工作成果突出,受学生喜爱,同行认可、社会好评。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3)对工作认真负责,在某一领域做出特殊贡献。
2.优秀教师(6人)
参评范围:入职2年及以上专职教师
参考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良好。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招生、国际化工作、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能比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果。
(4)承担提质培优等教学质量提升项目,且成果显性(如活页式教材,需正式出版,专利需拿到专利号)。
(5)参与学生实习指导工作,且有过程性痕迹;参与学生就业指导或就业帮扶,且有过程性痕迹。
(6)参加教育部、教育厅、集团、学校教师各类竞赛,中取得一定成绩。
3.优秀辅导员(2人)
参评范围:入职2年及以上从事辅导员工作人员
参考条件 :
(1)政治信念坚定。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以生为本。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关心学生,得到广大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学生满意度高。
(3)业务能力过硬,育人实效明显。在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方面有特色、有亮点、有成绩。所负责的各项工作成绩优良,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违纪率低。
4.优秀教育工作者(6人)
参评范围:入职2年及以上从事行政管理(含教辅)岗工作人员
参考条件:
(1)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精通本职岗位的业务知识,能熟练处理各类服务事项,办理服务事项无明显差错;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德良好,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较为出色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3)工作态度端正、友好,领导和同事反馈较好。
5.“最美”工勤人员(1人)
参评范围:入职2年及以上从事工勤工作人员
具体条件:
自觉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热情、礼貌待人,能做到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乐于奉献,在师生中具有良好口碑,个人服务零投诉。
四、评选流程
(一)报名阶段
教职工自行填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3年优秀教职工推荐表》,并提交给所在部门学院审核。
(二)评选阶段
人力资源处组织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校领导及业务对接学院部门负责人)对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三)人员确定阶段
学校人力资源处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人员。
(四)宣传表彰阶段
开展教师节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入选教职工进行事迹宣传、表彰和发放奖金及证书。
五、申报要求
1.通知中涉及到来校时间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8日。
2.申报采取个人申报,部门审核推荐的方式,每位候选人限报一种奖励类别且只能参加相应岗位类别的评审。
3.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和推选提名工作,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要以事迹和工作业绩为基础。
4.各候选人将学院部门审核完毕的申报材料在8月31日前提交,联 系 人:杨晓琴,联系电话:0871-6798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