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拟开展2023年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校内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选重点
(一)有师德。爱党、爱国、爱学校、爱学生,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奋力担当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人格正、品德高尚的教师。
(二)有责任。坚守乡村一线、扎根边疆,坚持扶志扶智、
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充分培养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的特殊教育教师。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因材施教,勤勉敬业,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三)有情怀。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在云南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
(四)有水平。在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优秀教师。职业院校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体育、美育、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三、组织领导
成立选树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丽皇 李善华 郭云龙
常务副组长:王维
副组长:杨欣欣 杨敏捷
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选树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负责本次评优工作的统筹指导,评选工作设立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负责评选办法的拟定和执行。
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办公室
四、工作流程
(一)动员报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公开透明、好中选优、逐级申报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报送推荐人选材料。
推荐人选材料于 2023 年7月28日(星期五)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逾期视为放弃。
推荐人选材料包括:推荐报告、《2023年云南省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023年云南省最美教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推荐人选视频简介,视频材料要求横屏拍摄,时长不超过5分钟,文件格式 MP4,视频格式为高清格式 1080(1920*1080),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无音乐版本)。
(二)组织推选。组成专家组,根据推荐人选情况,推选出云南省最美教师。
(三)集中宣传。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通报,并在云南省文明网、省教育厅网站等政务媒体对最美教师先进事迹进行展示宣传。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多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最美教师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一)严把政治关、诚信关、条件关、事迹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
(二)杜绝“带病推荐”,确保典型立得住、树得牢,经得起检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统筹兼顾各类教师。
(三)大力深入开展最美教师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致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社会氛围。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行政楼208办公室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5585112924
附件: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958353894195190761
附件1 2023年云南省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1312262774468169924
附件2 2023年云南省最美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8021300371606126266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人力资源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