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人选调研工作的函》(云评办函(2023)27号)(附件1)精神,现就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人选调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根据推选名额分配要求,各州、市教体局负责统筹本地区所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推选工作,最多推荐2名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省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最多推荐1名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不推荐。省教育厅将按程序推荐1名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推选范围和重点
(一)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的国家最高荣誉。对于推荐人选,要认真核实成绩,突出成绩导向,坚持以德为先,以功绩为重要衡量标准,做到宁缺毋滥。一般应优先推荐具有较高荣誉基础的人选,如受到省部级、国家级表彰,或被选树为省部级、国家级典型模范等。
(二) 其他推选严格按照《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人选调研推荐工作的函》执行。
三、工作要求
请于2023年5月18日18:00前将推荐材料(人物先进事迹和《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至行政楼人力资源处208室。事迹材料应能够真实反映先进人物突出功绩和精神风貌,简洁凝练,具有感染力,不超过3000字。请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赵雅恬 联系电话:0871-67985517
人力资源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