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领导要求,人力资源处全体成员于2023年4月18日在行政楼227办公室集体学习《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春秋季学校重点关注传染病防控知识要点的通知 》,现将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处全体教职工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坚决摒弃侥幸麻痹心理,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机制,作为教职员工,要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加强个人防护,保重身体,对自身健康、学生健康和校园健康负责,确保健康、安全、高效工作。
二、注重自我防护
一是部门教职工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心理健康,加强健身锻炼。在校外避免进入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密闭空间或公共场所。二是主动如实报告自身及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尤其是甲流、新冠、诺如病毒相关症状以及近期行程等信息,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三是加强自身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相关学习,提升自我防护能力与环境消毒技能。
三、强化防疫武装,加强正面引导
进一步加强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部门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之余,自我加强学习传染病预防相关资讯,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责任意识,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
通过此次学习提升了人力资源处全体教师传染病防范意识,在今后,继续对其保持高度重视,真正做到重在预防,消除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途径。
人力资源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