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2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22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强化榜样引领感召,挖掘宣传身边可学可做的教师模范典型,常态化推进师德师风涵养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经研究决定,在我校组织开展模范教职工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在职教职工。
二、名额分配
此次评选活动共分为6个项目,共计20个名额。
三、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在校工作时间无考核不合格情况,无违纪违规情况,未发生教学事故及通报情况。
(二)评选项目及具体条件
1.优秀新员工(4人)
参评范围:试用期合格,已经办理转正手续入职不满2年,工作在学校各岗位的教职工。
具体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精力充沛,学识扎实,理念先进,综合素养高;勤于学习,善于研究,勇于创新,乐于合作;善于激发学生潜能,国际化工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疫情防控等工作成果突出,受学生喜爱,同行认可、社会好评。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原德高尚,事迹明显。
(3)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综合水平,能认真执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模范教师(5人)
参评范围:入职2年及以上各专业专职教师
具体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招生、国际化工作、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能比赛、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果。
3.模范辅导员(4人)
参评范围:入职2年及以上从事辅导员工作人员
具体条件 :
(1)政治信念坚定。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的重要记录者和奋力宣传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以生为本。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关心学生,得到广大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学生满意度高。
(3)业务能力过硬,育人实效明显。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方面有特色、有亮点、有成绩。所负责的各项工作成绩优良,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违纪率低。
4.模范教育工作者(4人)
参评范围:入职2年及以上从行政管理(含教辅)岗工作人员
具体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立德树人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熟悉职业院校教育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管理、服务育人职能,在教育管理、服务方面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3)注重个人发展,主动带头和探索实践学校教育事业创新发展,示范引领部门和学校建设。
(4)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发展质量提升计划或项目,或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管理类论文。
(5)在项目课题申报、团队建设、教学质量提升、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成果、创新成果、学生管理方面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具有一定的带动性。
5.“最美”工勤人员(1人)
参评范围:入职2年及以上从工勤工作人员
具体条件:
自觉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热情、礼貌待人,能做到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乐于奉献,在师生中具有良好口碑,个人服务零投诉。
6.城建功勋(2人)
参评范围:与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入职(含加入集团)10年及以上的教职工,有重大贡献者时间可以适当放宽。
具体条件:
1.师德高尚,对教育事业充满热情,工作勤勉,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在师生、家长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关心学校的发展,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3.热心指导青年教职工成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有强烈的学校荣誉感,在教职工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5.主动带头和探索实践学校教育事业创新发展,示范引领部门和学校建设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实习实训、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四、评选流程
(一)报名阶段
教职工自行填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年模范教职工推荐表》,并提交给所在部门学院审核。
(二)评选阶段
人力资源处组织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校领导及业务对接学院部门负责人)对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三)人员确定阶段
学校人力资源处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人员。
(四)宣传表彰阶段
开展教师节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入选教职工进行事迹宣传、表彰和发放奖励及证书。
五、申报要求
1.通知中涉及到来校时间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9日。
2.申报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位候选人限报一种奖励类别且只能参加申报的奖励类别评审。
3.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和推选提名工作,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要以事迹和工作业绩为基础。
4.各候选人将学院部门审核完毕的申报材料在9月2日前提交,联系人:丁永梅,联系电话:0871-67985517。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