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全校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做好本职工作、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学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设立工作创新奖专项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原则;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原则;
(三)注重实绩、实事求是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原则。
二、评选对象
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三、评选条件
致力于学校事业,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作出创新贡献的,申报项目需要具有前瞻性、首创性、具备操作性、富有影响性等标准。
四、评选办法
(一)工作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
(二)工作创新奖获奖单位的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学校成立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执行董事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人力资源处组成。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评选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启动。每年12月,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启动评选工作。
(二)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请将申报材料在2020年12月22日 前提交人力资源处赵雅恬处。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件);
2.2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附电子版、纸质版);
3.有相关文件、荣誉证书、荣誉奖牌、媒体报道等资料的,需同时提交资料原件、复印件或照片等。
(三)评审。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确定。将评审结果提交学校进行研究并最终确定。
六、奖励办法
学校评选工作创新奖一、二、三等奖及提名奖。获得工作创新奖的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与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同时在年终考核时给与单位相应的加分。
七、其他事项
(一)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或年度内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不能参加工作创新奖的评选;
(二)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夸大成绩、骗取荣誉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授予“工作创新奖”的,取消单位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对单位负责人及获奖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工作创新奖申报表(单位)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20/1209/20201209021822803.docx
一、评选原则
(一)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原则;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原则;
(三)注重实绩、实事求是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原则。
二、评选对象
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三、评选条件
致力于学校事业,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作出创新贡献的,申报项目需要具有前瞻性、首创性、具备操作性、富有影响性等标准。
四、评选办法
(一)工作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
(二)工作创新奖获奖单位的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学校成立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执行董事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人力资源处组成。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评选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启动。每年12月,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启动评选工作。
(二)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请将申报材料在2020年12月22日 前提交人力资源处赵雅恬处。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件);
2.2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附电子版、纸质版);
3.有相关文件、荣誉证书、荣誉奖牌、媒体报道等资料的,需同时提交资料原件、复印件或照片等。
(三)评审。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确定。将评审结果提交学校进行研究并最终确定。
六、奖励办法
学校评选工作创新奖一、二、三等奖及提名奖。获得工作创新奖的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与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同时在年终考核时给与单位相应的加分。
七、其他事项
(一)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或年度内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不能参加工作创新奖的评选;
(二)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夸大成绩、骗取荣誉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授予“工作创新奖”的,取消单位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对单位负责人及获奖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工作创新奖申报表(单位)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20/1209/20201209021822803.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