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就2023 年度“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个人专项。第一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第二层次:高端外国专家、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教育人才(原教学名师)、医疗卫生人才(原名医)、文体人才(原文化名家)、创业人才;第三层次;青年人才。
(二)团队专项。顶尖团队和创新团队。
(三)柔性引才。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项引进支持、激励支持和特殊支持。
(四)配套专项。科学家工作室、培养激励、研修访学、引才伯乐激励。
二、申报条件及规则
(一)申报条件。申报条件详见“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通知公告栏(各专项实施细则),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人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 月6日。(例如:青 年人才专项要求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即 1983年4月6日以后 出生)
2.申报人符合《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可适当放宽相应申报条件。
3.云南省行政区域外的科研团队离岸申报顶尖团队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 1 )云南省行政区域外的科研团队在云南转移转化科研成 果,且成果转化取得实质性进展,符合顶尖团队资格条件的,1 年内可申报顶尖团队。
( 2 )科技成果必须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转化应用,且具有 国内领先水平、技术成熟度高,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 3 )申报顶尖团队的依托单位应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成 果转化所在机构。
( 4 )按协议或合同约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拟在云 南省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不少于3个月。
( 5 )申报时应提供与技术供方或需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 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促成技术投融 资证明材料等。
( 6 )无实质创新内容的单纯扩产扩量、单纯技术改造项目 不在支持范围。
(二)申报规则。申报规则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 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办理,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人根据个人实际,在个人专项和团队专项中择一申 报,若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的,取消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2.已入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的人才,可凭入选后取得 的新成果,申报更高层次专项。
3.申报人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后,在培养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州(市) 或行业领域人才计划。
4.根据《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建设支持方案》, 经审批列入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以下简称“高创园”) 人才目录名单并全职在园工作的人才,经“高创园”管委会审核 同意后,直接向省级专项主管部门申报相应专项。
5.申报人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按照 “代表作”要求,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 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申报时,不得上传 涉密资料。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6日至5月15日,请申报人在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后进行申报,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二)评审时间。7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三)审核确定。8月20日前,经学校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报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呈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申报方式
(一)“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开展,申报人通过“云岭先锋网 ”( http://www.ynylxf.cn ) 或云南网 ( http://www.yunnan.cn )“人才兴滇”栏目登录“云南省智慧人 才云平台”进行申报。
(二)高层次人才联名推荐的引进人才申报“兴滇英才支持 计划”和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试点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在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中推诿塞责、不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不实等情况,在及时通报的同时进行追责问责。
(二)广泛宣传动员。校属各部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 媒体,多途径、多方式对政策和申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政策和工作知晓面。各部门要广泛动员、认真摸排,积极支持各类人才申报,同时做好申报人材料审核把关、证明材料出具等工作。
(三)科学开展评审。坚持破除“四唯”,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评价为主,着重评价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着重评价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评审专家实行信誉制度,对在工作中有不当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取消省级人才项目称号,5年内不得参加省级人才、科技项目评审。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咨询。
联系人:赵雅恬 联系电话:0871-67985517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人力资源部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