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一直以来,我校教育工作者秉持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勤勤恳恳工作,兢兢业业育人,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奉献了自己的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根据《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民协﹝2019﹞7号)的文件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民办教育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对民办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的全体在岗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荐评选工作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负责做好评选推荐和审核上报工作。
2.申报人请认真填写好申报表,于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前送人力资源处,一式两份。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省民办教育先进个人评审表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610/20190610115637357.docx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19年6月10日
一直以来,我校教育工作者秉持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勤勤恳恳工作,兢兢业业育人,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奉献了自己的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根据《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民协﹝2019﹞7号)的文件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民办教育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对民办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的全体在岗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师德高尚,切实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 自觉努力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 热爱本职工作,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 连续在民办学校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其中在我校工作至少满2年以上。
- 近2年未发生过通报、批评或其他纪律处分。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荐评选工作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负责做好评选推荐和审核上报工作。
2.申报人请认真填写好申报表,于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前送人力资源处,一式两份。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省民办教育先进个人评审表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610/20190610115637357.docx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