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学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定于2019年5月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基本指导原则
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坚持能上能下,突出水平能力,重在工作实效、贡献大小,择优评聘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2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148号)》、《关于印发<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的通知》(校字﹝2019﹞6号)、《关于印发<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为依据。
二、申报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基本要求
1.我校有评审权的学科(专业),申报人员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我校无评审权的级别及系列,申报人员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条件的规定。
2.申请人所有个人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包含:
(1)以获得最后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2)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讲授的课程、承担的项目和得到的经费资助、科研成果鉴定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活动的。
3. 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 计算时间,统一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
三、申报程序
(一)报名登记。拟于2019年申报教师系列职称晋升的人员于5月20日-5月24日到人力资源处办公室(联系人:陈晓敏,联系电话0871—67985517)进行登记。
(二)教学工作量、教学考核。教学系列职称申报教学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履现职期间承担过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由学工处联合人力资源处进行考核。
(四)创新创业工作考核。履现职期间承担过就业创业指导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由继续教育与就业中心联合人力资源处进行考核。
(五)材料汇总其他资料审核。6月20日—6月30日人力资源处集中进行教师相关材料审核,届时申报人持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或相应的文件)、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本次申报职称需人事处审核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均一式2份)到人力资源处办公室(联系人:陈晓敏,联系电话0871—67985517)进行审核,审核盖章后的复印件申报人务必妥善保存作为本次职称申报材料之用,原件审核后退回。
(六)论文送审。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代表作送审,中级、高级职称代表作相似性检测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另行通知。
四、其他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二)院系应加强在学科评审组开会之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业绩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工作。提交评审组评审通过的材料,不得再做变更。若报经学校审核,发现材料不真实,评委会将不予评审,同时视情况给申报者本人及所在单位通报。
(三)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晋升教师职务标准的实施细则。各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须报人力资源处并经学校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五、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
各单位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组织办法操作,公开评审政策和评审程序,公开申报人员的成果和工作成绩,公开评定结果。严格把关,谁审核谁负责,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及申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同时按《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处理。已经聘用者,解聘其职务,同时按《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评审规定,规范申报评审各环节工作流程,评审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坚持标准条件,严把评审质量关,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二)各单位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确保职称评审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和顺利实施。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报送材料要求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新版样表)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15578.doc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检查项目及要求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19177.doc
附件3: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24102.doc
附件4:云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档案袋封面)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29789.doc
鉴定意见表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34683.doc
聘书模板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41999.doc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执行稿)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48694.pdf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19年5月13日
学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定于2019年5月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基本指导原则
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坚持能上能下,突出水平能力,重在工作实效、贡献大小,择优评聘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2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148号)》、《关于印发<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的通知》(校字﹝2019﹞6号)、《关于印发<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为依据。
二、申报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基本要求
1.我校有评审权的学科(专业),申报人员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我校无评审权的级别及系列,申报人员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条件的规定。
2.申请人所有个人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包含:
(1)以获得最后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2)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讲授的课程、承担的项目和得到的经费资助、科研成果鉴定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活动的。
3. 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 计算时间,统一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
三、申报程序
(一)报名登记。拟于2019年申报教师系列职称晋升的人员于5月20日-5月24日到人力资源处办公室(联系人:陈晓敏,联系电话0871—67985517)进行登记。
(二)教学工作量、教学考核。教学系列职称申报教学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履现职期间承担过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由学工处联合人力资源处进行考核。
(四)创新创业工作考核。履现职期间承担过就业创业指导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由继续教育与就业中心联合人力资源处进行考核。
(五)材料汇总其他资料审核。6月20日—6月30日人力资源处集中进行教师相关材料审核,届时申报人持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或相应的文件)、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本次申报职称需人事处审核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均一式2份)到人力资源处办公室(联系人:陈晓敏,联系电话0871—67985517)进行审核,审核盖章后的复印件申报人务必妥善保存作为本次职称申报材料之用,原件审核后退回。
(六)论文送审。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代表作送审,中级、高级职称代表作相似性检测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另行通知。
四、其他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二)院系应加强在学科评审组开会之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业绩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工作。提交评审组评审通过的材料,不得再做变更。若报经学校审核,发现材料不真实,评委会将不予评审,同时视情况给申报者本人及所在单位通报。
(三)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晋升教师职务标准的实施细则。各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须报人力资源处并经学校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五、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
各单位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组织办法操作,公开评审政策和评审程序,公开申报人员的成果和工作成绩,公开评定结果。严格把关,谁审核谁负责,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及申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同时按《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处理。已经聘用者,解聘其职务,同时按《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评审规定,规范申报评审各环节工作流程,评审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坚持标准条件,严把评审质量关,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二)各单位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确保职称评审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和顺利实施。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报送材料要求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新版样表)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15578.doc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检查项目及要求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19177.doc
附件3: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24102.doc
附件4:云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档案袋封面)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29789.doc
鉴定意见表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34683.doc
聘书模板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41999.doc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执行稿)
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102548694.pdf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