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部竞聘
人力资源处人事专员的通知
因学校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竞聘人力资源处人事专员,欢迎广大教职工充分展示自我,踊跃报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校内在职人员均在竞聘范围内。
二、岗位需求
人力资源处人事专员1人。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理全校各单位人员转岗、离职手续;
(二)办理新聘人员的入职相关手续,及时更新管理全校教职工数据库;负责办理全校教师、管理人员及新聘任人员合同的签定和续签;
(三)负责教职工校内档案的管理。
(四)根据政府及集团的政策,制定社保、医保具体实施办法,做好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教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津贴的申报等的相关手续(含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五)按照政府及集团的政策要求,按月办理教职工的公积金相关业务;
(六)负责部门办公用品及办公资产的管理及申报;
(七)部门行政事务处理。
四、任职条件
(一)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意识形态领域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地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师德师风优良,综合素质好,热爱民办教育事业,认同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和学校组织文化、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大局意识强,愿意与学校共同发展;
(三)具备与拟任岗位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学校工作满 2 年及以上,中共党员;
(四)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强,在工作期间无不良工作记录;
(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执行力、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责任心强、有上进心。
五、竞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个人申请或学院(部门)推荐的方式报名。有意向参加竞聘的或学院(部门)推荐的个人,提交竞聘申请表(附件1)、个人详细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人力资源处丁老师处(行政楼 228 办公室),报名起止时间为 2024 年 6月6日至 6月 15 日。
(二)资格审查
相关部门对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进行考查。
(三)汇总报名情况并组织竞聘
人力资源处汇总报名情况,组织相关竞聘人员及考评小组对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初步考查、面谈。
(四)公示及聘任
对通过竞聘环节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未收到任何不良反馈,由人力资源处办理聘任手续。
附件: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校内岗位竞聘申请表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人力资源处
2024年6月6日